國立金門大學國際暨兩岸事務處華語文中心 「華語小老師」培訓流程

國立金門大學國際暨兩岸事務處華語文中心 「華語小老師」培訓流程

國立金門大學國際暨兩岸事務處華語文中心 「華語小老師」培訓流程

國立金門大學國際暨兩岸事務處華語文中心

「華語小老師」培訓流程

  「華語小老師」係指協助本中心華語教師進行華語文課程、製作華語文教(含多媒體教材),及處理華語文中心行政事務者,只要是國立金門大學的大學部學生、研究生都可以參加。

Step 1:修課要求

  必修課程:本校華語文學系開設課程「華語語音學」、「華語語法學」,共計兩門。選修課程:本校華語文學系開設課程「華語文教育導論」、「第二語言習得」、「華語文教材教法」、「華語文課程設計」,任選兩門。

  已取得規定學分,或預期於該學期取得規定學分者,始得申請本中心華語教學實習。

Step2:申請實習

  申請時須檢附下列書面資料:修讀課程之成績單、個人履歷表、個人自傳(500字,含動機、教學理念、相關能力等),經本中心課程及教學研發小組審核申請人書面資料,並面試通過後,方可進行實習。
  實習內容依本中心當季開課課程調整,實習生應配合至少五十四小時以上實習時數。實習期滿且表現優良者,由本中心發放實習證明,即可擔任本中心華語小老師。

如有任何問題,歡迎詢問。
電話:082-313503
辦公室:R323
E-mail:clc@email.nqu.edu.tw / clc.nqu@gmail.com